2010年1月15日,农业部发布2010年第3号令《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并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至此,无论是在官方还是民间讨论了多年,由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出台的《兽药GSP》,终于尘埃落定,结束了只闻雷声不见雨的局势。
近日,我少农业厅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颁发了《广东省贯彻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2012年3月1以后我省将全面取缔非兽药GSP经营企业。
方案提出,坚持“统筹规划、稳步实施、严格标准、按时完成“的工作方针,通过在兽药经营企业依法推行兽药GSP检查验收制度,规范兽药经营许可,强化兽药经营质量管理,鼓励兽药零售向连锁经营发展。
方案规定,各市县负责对辖区内兽药企业进行GSP指导,2010年4-8月分别选定1-2个化药和生物制品经营企业以及动物防疫机构进行兽药GSP试点培育,12月之前纺一组织观摩评审验收。到2011年12月,全省各县(区)至少开展一个兽药GSP试点并通过验收。2011年起加快兽药GSP实施进程,全面推进,确保到2012年3月1日前完成现有兽药经营企业的GSP评审。2012年3月1日之后,强制全面实施兽药GSP,开展“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活动”,依法对非兽药GSP经营企业予以取缔。
由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负责起草《广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广东省兽药GSP检查员管理办法》、《广东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广东省兽药GSP检查验收纪律》,省兽药与饲料监察总所负责起草《广东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广东省兽药GSP现场检查工作程序》等各项实施兽药GSP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相关市、县(市、区)兽医主管部门配合并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法。
据悉,省农业厅已成立了广东省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也要成立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主管局长负责直辖市协调工作。广东省兽药GSP工作组长陈福林、副组长蔡树淦。组员包括:余业东(兼GSP办公室主任),刘付启荣、罗建民、李小云(3人兼GSP办公室副主任),曾平、林海丹、肖田安、陈迎丰、廖雁平、李跃龙、邓国东、魏海涛。
个体户将要退出兽药经营
有业内人士认为,《兽药GSP》提高了兽药经营者进入的门槛,主要表现在对软、硬件的要求有了较为详尽的规定,特别是对硬功夫件中的仓库条件及软件中的管理制度等(《兽药GSP》第二、三、四章内容),长久以来,我国兽药经营企业或个人在兽药经营、仓储、人员素质、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方面和规定相关要求的经营企业或个人退出这个行列。
对此,广东省兽药GSP办公室副主任罗健民表示,兽药GSP的设计确实有一定门槛,将有一部分人不符合要求,不能不管他们,所以,一是鼓励他们转行,第二是鼓励他们加入连锁经营模式。
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早已规定,兽药经营主体是企业。3月全国各省级兽医部门在昆明开会讨论过“是否禁止个体户经营“,广东、上海、北京等地已基本达成共识,实施兽药GSP后,经营主体应该统一成企业和有法人资质的事业单位,个体户必须退出,这对规范行业有利。当然,对各地的情况不能一刀切,比如乡镇一级的,县一级的,GSP的硬件要求会不一样。
兽药GSP的实施,对行业规范化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长期以来,兽药经营企业中一直鱼龙混杂,经营者层次参差不齐,假劣兽药充斥市场,恶性竞争愈演愈烈,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约有各类兽药经营主体10000家。其中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由农业厅颁发,有141家。《兽药GSP》的实施,针对这一现象,对兽药经营进行规范,使用权兽药经营者必须具有基本的经营条件,管理体系、今后服务等才能进兽药经营活动。在客观上,对兽药经营的规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兽药GSP》的实施,要求今后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应重新梳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的程序性规定,经兽药GSP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为申请企业核发或换言之发兽药经营许可证,过度期的许可证又该如何办理呢?
“兽药GSP早已在《兽药管理条例》中埋下伏笔。”罗健民说,“今后新入行的经营单位必须通过GSP才能发证。如果某经营企业的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恰好在2010年3月――2012年3月到期,必须在省农业厅颁发GSP实施细则后通过兽药GSP认证,才能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两年之中,即使某企业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没到期,根据农业部GSP规定,也必须在2012年3月前通过才能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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