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水生生物保健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
一、预研阶段
由湛江市水生生物保健品行业协会秘书处广泛征求会员及专家组意见后,向湛江市水生生物保健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提出团体标准项目建议和编写要求,并进行预先研究。
二、立项阶段
协会聘请行业及相关资深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按照团体标准项目建议要求及时准备团体标准提案,将拟定的团体标准提案提交协会理事会研究讨论通过。
三、起草阶段
专家认真商讨研究,及时起草产品团体标准,确定团体标准编号内容为:T/ZJABHPA XXXX﹣XXXX , 范围主要包括团体标准名称、产品使用范围、引用标准、技术要求等,形成初步的团体标准。
四、征求意见阶段
对起草的团体标准阶段性文件在湛江市水生生物保健品行业协会全体会员单位内部和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反馈的意见结合标准起草内容进行修改、处理、协调,直至在内部和网上公示无异议。
五、通过初审、发布实施阶段
专家组将形成的团体标准、团体标准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提交协会理事会审定,经理事会审定的团体标准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开以及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开发布实施。
六、复审阶段
团体标准实施后,协会秘书处负责跟踪考察,收集反馈意见,及时反馈给协会理事会及专家组,以确认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复审和实施效果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广泛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团体标准应当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 5 年。
湛江市水生生物保健品行业协会
2018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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